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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申报2017年度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产业类)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3-27 11:33:02
描述:各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管理办法》(宁委宣通〔2016〕30号、宁财教〔2016〕271号)和《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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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各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管理办法》(宁委宣通〔2016〕30号、宁财教〔2016〕271号)和《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24号)等文件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包括重点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项目、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优秀原创文化产品项目、“文化企业30强培育计划”项目、文化产业“走出去”交流项目、文化创意“众创空间”项目、“创意南京”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创意文化企业品牌和优秀人才宣传推广计划”项目等(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2017年继续通过南京文化产业网(www.njculture.net)资金申报平台实施网上申报(详见附件2、3)。
三、申报项目
所有项目均按照各区属地化申报、初审。
1、限额申报项目:包括重点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项目、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文化企业30强培育计划项目、优秀原创文化产品项目、文化产业“走出去”交流项目、文化创意“众创空间”项目(名额详见申报指南“五、申报数量”)。
2、开放申报项目:“创意南京”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创意文化企业品牌和优秀人才宣传推广计划”项目,每个主体限报一项。
四、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本市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内企业,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在本市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金筹措能力较强。
2、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省市文化科技重点企业、2016年度“金梧桐奖”获奖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3、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还未结项的,承担项目主体不能申报新项目;已获得2017年度其他政府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五、时间要求
企业网上申报日为3月1日—3月31日(截止日后申报平台关闭),各区项目初审截止日为4月7日(截止日后初审平台关闭)。评审结果于5月中旬公布。
六、工作要求
各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负责区域内所有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并按要求将区域内所有初审合格的项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7日前以正式行文形式上报至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创意南京”融合服务平台全媒体矩阵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七、项目反馈
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会同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按照《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管理办法》,评审确定2017年度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扶持项目后,将未入选项目申报资料、评审情况反馈至各区委宣传部,作为各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候选项目。
总联系人: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吴永铭,联系电话:83639883,电子邮箱:xcbggb@126.com
 
附件下载:

企业资金申报端口

1、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申报指南


2、2017年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网上申报简要说明

3、2017年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申请承诺书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市属国有文化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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