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宁委发[2017]33号)《市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68号)、《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2018-2020年)》(宁产推办字[2018]3号)等文件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两落地一融合”,抢抓科技产业变革和经济转型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人才集聚、智能设备制造的优势,以技术预见为战略指导,以产业创新为重要突破,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加快构建人工智能发展的技术、产业、应用互动融合和人才、制度、政策相互支撑的发展环境,着力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建设一批产业培育平台,实施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姚期智团队和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的优势,加快推进我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技术服务、成果应用和人才引进和培养,重点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工业、医疗、交通、农业、金融、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建设一批功能平台,引进一批人工智项目,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到2020年,初步形成我区人工智能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链,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实现产值2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200亿元,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达10家以上,培育人工智能企业50家,其中:领军型企业5家,集聚人工智能高端人才50人以上。到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进入价值链高端,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1000亿元,人工智能产业竞争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发展原则 1、坚持技术预见。紧盯人工智能在产业变革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立足本区产业发展基础和高校云集优势,加强与各类机构的信息联通,建立技术预测长效机制,把握技术发展规律和趋势,努力促成构建区域协作预见体系,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2、坚持科学布局。优化布局人工智能发展重点领域,按照;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行业应用的不同特点,强化产业、项目、平台、空间、人才等的统筹规划、布局和推进,明确发展重点,招引龙头项目,吸纳顶尖领军人才,加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产业发展生态圈。 3、坚持扩大影响。加强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政策和环境的系统性对外宣传,借助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影响力及研究优势,通过每年举办行业顶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叉智能前沿峰会”等活动,扩大我区在国内人工智能行业影响力,提升知名度,推动我区人工智能产业逐步进入世界人工智能创新网络,吸引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团队,构建我区人工智能领域产业地标。 4、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方面的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发展环境,汇集人工智能发展资源要素,促进区域资源与市场的配对整合,充分激发企业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5、坚持专业指导。成立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业咨询委员会,吸收包括清华大学、南京大学、高端企业和相关创投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人士为专委会成员,设立企业、人才、技术评定小组,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 四、主要任务 1、汇集数据资源,加快构建人工智能发展支撑体系。依托我区产业发展基础,围绕人工智能发展需求,面向重点产品研发和行业应用需求,加快汇集工业、医疗、金融、交通等行业领域应用数据,建立数据中心;支持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鼓励建设提供知识图谱、算法训练、产品优化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云平台,为人工智发展创造发展环境。 2、汇集优质企业,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重点企业招培力度。加强区域资源整合,积极汇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要素,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瞄准国内外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积极引进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立足我区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围绕智能产品在工业、医疗、交通、农业、金融、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性技术研发,强化原始创新,培育人工智能领军型企业。 3、汇集科研力量,加快促进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落户。深化“两落地一融合”,全力保障南京图灵人工智能研究院等一批人智能研究院项目建设,加快建立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体系,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深化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组建一批由核心团队、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人工智能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领域,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链。 4、汇集科技人才,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人才招引。抢抓南京创新名城建设机遇,充分发挥大学城科教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建立合作机制,搭建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平台,强化专业团队和高端人才培养,为高端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共同打造国内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和学科高峰,吸引全球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人才、团队来栖霞创业。 5、汇集发展空间,推动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多层集聚。栖霞高新区进一步着重突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对集中布局人工智能企业落地空间和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孵化基地;加快推进马群科技园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产业,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化基地;深化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合作,构建政校企协同创新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协同创新,打造人工智能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积极探索仙林、西 岗、燕子矶等片区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 6.汇集金融资源,建立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基金。强化政府扶持资金对重点项目的支撑作用,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引导基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建立项目评估机制,把握人工智能项目的科技创新性与行业颠覆性,鼓励基金支持初创型项目及企业;强化多方式开展金融合作,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区域人工智能行业,扩大股权投资对企业集聚发展的积极作用,建立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基金联盟,加速构建区域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 五、政策支持 设立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各街道、园区平台相应建立专项资金,按1:1比例与区专项资金相配套。 (一)加大对科技研发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 1、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对新组建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行业应用等不同特点,给予“一事一议”的重点扶持;被市备案认定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按市扶持额度,分三年再给予50%的支持。 2、支持技术研发投入。对新入驻人工智能企业,经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业咨询委员会认定后,根据研究开发费用实际支出,在前五年给予每年50-100%的研发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人工智能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快研发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对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积极支持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经认定后,三年内,给予实际投资额10-30%的补贴。 4、支持人工智能专利申报。人工智能企业成功申请获批国内知识产权,参照现有政策执行。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申请PCT 专利,成功申请每件最高给予3万元补助,对于当年申请PCT专利超过2件(含2件)且获得上级资助的,再给予I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支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人工智能企业成功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大力引进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机构,扶持政策参照现有政策规定执行。 (二)加大对科技领创人才的支持 6、支持人才创业。全球人工智能创新人才、相关领域人才、团队来栖霞创业,按照市、区现行人才扶持政策给予支持。 7、支持企业人才引入。 鼓励企业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招聘符合条件高级研发以及管理人员,根据其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按照《南京市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给予奖励。 8、支持高端人才安居。鼓励引进高端人才,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高端人才提供安居支持。达到标准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可以申请90-150平米的共有产权房或者170-200万元的购房补贴(实际购房金额的50%)。 9、支持高校毕业生招引。落实项目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住房补贴,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三)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支持 10、支持项目落地。对新入驻的人工智能企业,租用区域内场地,用于研发办公或者中试生产,按照核定价格以及面积,给予前三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政策,享受优惠政策场地面积原则不超过1500平方米。如五年内购买使用的物业,已缴纳的租金可转为购房款。强化集约用地,进一步整合区域土地资源,对于引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经过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业咨询委员会评定后,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确实需要用地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11、鼓励引进人工智能领域专业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强化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圈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工智能产业公司设立产业孵化器和加速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三年房租减免,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 12、 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对注册在我区年收入增长20%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按其经济贡献度,在前五年给予每年50-100% .的经济发展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用于企业扩大生产。 13、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对于重点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可以直接领投或按经认定的社会资本投资总额的30%进行跟投,每家企业单笔投资金额原则不超过1500万元。 14、支持企业上市。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或者间接融资,扶持政策参照现有政策规定执行。 (四)加大对产业服务机构和活动的支持 15、支持创新平台搭建。大力引进人工智能专业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科技媒体落户,给予办公用房租金支持,按照核定价格以及面积,给予前三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政策。 16、支持进行学术和商业交流。对主办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水平会展、论坛、交流、培训主题活动,或者承办国家、省、市人工智能主题活动,重大活动经认定后可给予主办方: 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园区平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产业招商、产业发展统计、产业研究等重点工作,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主导产业办,统筹协调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2、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体制改革,依托不见面政务服务系统,建立人工智能绿色通道。强化对企业高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便捷服务,对人工智能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出入境、居留、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建立重点人工智能企业联系服务制度,落实专门领导对接服务。. 3、强化督查考核。定期检查评估区各相关单位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和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的工作绩效,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制定年度考核目标,重点考核人工智能企业引进情况、推进情况和服务情况。加强对人工智能产业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统计分析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区人工智能发展状况。 七、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涉及其它政策重复享受的,按最高政策执行。本意见由栖霞区发改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