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1. 出台《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8〕67号): (1)重金投入,扶持发展 设立10亿元文旅产业发展基金,首期引导基金不低于2亿元。 每年2000万元文旅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2)创建载体,孵小奖优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新区级文体旅示范园区、特色小镇、众创空间、重点企业等,最高奖励150万元。 新成立小微文体旅企业,给予每天每平米0.6元的房租补贴。 新注册运营企业,据其对新区贡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新注册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或功能型总部,最高奖励500万元。 建立“文体旅产业领军企业”发布制度,据其对新区贡献,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全域旅游,打造特色 创建3A级以上景区的,最高奖励120万元。 获评旅游开发区、度假区,最高奖励100万元。 汽车露营营地、旅游饭店、工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点、乡村民宿经营户等都给予相应奖励。 (4)鼓励原创,支持影视 新区注册企业原创作品在国家、省、市各类评比中获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行境外商业演出的,按2万元/场的标准给予奖励。 将新区作为主取景地,在观看中能明显识别新区正面形象,达到一定收视率或点击率的影视,根据事先约定,最高奖励200万元。 (5)展赛节庆,助推落地 对在新区举行的有较大影响的文体旅活动对举办方给予场地费用15%,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对及累计吸引超过10万人次的节会,给予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2.其他相关政策支持 (1)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文正文内容) (2)《南京江北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十条政策措施》 宁新区委发〔2016〕1号 (3) 关于印发“创业江北”人才计划十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宁新区委发〔2018〕19号) (4)《关于印发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 (宁新区委发〔2017〕7号) (5) 《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加快建设扬子江新金融集聚区的若干意见(试行)》全文(宁新区管发〔2018〕95号)